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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延伸閱讀】浙江戀人因婚紗照費用反目法院判決女方退12萬元彩禮中新網寧波7月13日電(記者何蔣勇通訊員路余行者)浙江寧波慈溪一對論及婚嫁的情侶,在準備婚禮過程中,因為爭論誰來承擔婚紗照的拍攝費用而翻臉,兩人感情由此出現裂痕。男方不滿女方任性而執意解除婚約,并因退還彩禮問題將女方告上法庭。13日,記者從慈溪法院獲悉,該院已審結該起婚約財產糾紛。2015年秋,小伙文華(化名)經人介紹認識年齡相仿的亭亭(化名)。在1年多時間里,兩人相識、相知、相戀,認定彼此是相攜一生的人,并于2017年初完成訂婚儀式。之后,兩人準備去拍攝婚紗照,開始為正式婚禮做一系列準備。然而,就在拍攝的前一晚,在該由誰來承擔婚紗照的拍攝費用問題,兩個人發生激烈的爭吵。這也成兩人最終解除婚約的導火索。“這婚沒法結了!”原來,在雙方爭執的當下,氣頭上的亭亭脫口而出,并當著文華的面打電話給自己的母親說一定要悔婚。兩人不歡而散。可是事情過去,亭亭為自己當時一時失去理智后悔,并向文華和他父母道歉。這事在文華心里有了疙瘩,每當回想亭亭的口不擇言和之前兩人多次因瑣事爭吵,他就覺得心灰意冷。事后亭亭雖低頭認錯,但文華沒有順勢給臺階下,堅持要求解除婚約。文華認為亭亭及其父母理應退還已收下的12萬元彩禮,但終究沒能私下解決。原告席上的文華一臉凝重。他說,在準備婚事的過程中已花了不少錢,支付寶轉賬4萬元給亭亭用于購買訂婚所需的首飾,訂婚當天又給了她禮品款及見面錢等2萬余元。既然婚沒結成,其他的不去計較,訂婚當日女方收下的12萬元禮金應該歸還。相反,被告席上始終空無一人。亭亭及父母未申請自己這方的介紹人出庭,只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書面答辯狀。法院認為,根據慈溪當地的風俗習慣,訂婚日由男方將彩禮及香煙、糖、鞭炮等財物發聘至女方家,女方收到彩禮等財物后再舉辦訂婚儀式。亭亭無證據證明自己未收到彩禮,且說辭與當地風俗習慣不符。因亭亭父母并非婚約雙方當事人,文華要求女方父母返還彩禮的訴請,不予支持。對于雙方親屬在訂婚前相互贈與婚約雙方的壓歲錢、見面錢等系一般禮節性贈與,不屬于彩禮范疇。雙方為訂婚購置的煙、酒、糖、服飾及舉辦的酒宴,已用于訂婚消費,無需返還。亭亭雖執意男方證人的身份并說解除婚約的過錯在于男方,但未舉證證實。最終,法院依法判決亭亭返還文華12萬元彩禮,雙方通過支付寶相互轉賬的款項與本案無關。(完)(2017-07-1319:11:0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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